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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空置的情况下,交物业费合理吗?  时间:2024-03-26 09:07:09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提到我的房屋在空置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给我催要物业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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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目前有一些物业公司为没有实际居住的业主办理“房屋空置”,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但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至于减免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